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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股票婚后增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上海离婚律师 李维世律师 联系电话:18521091961
我与丈夫结婚四年,他婚前投资40万元购买股票,婚后一直利用业余时间炒股,偶尔也会用工资收入炒股,但是盈利后又把占用的工资给补上了。
目前他的股票已经增值至80万元左右。现在我与丈夫因感情不合想提起离婚诉讼,请问股票增值部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些股票应该如何分割?
郑女士
上海离婚律师解答
第一,关于该股票增值部分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您丈夫婚前投资40万元所购买的股票属于其个人财产。婚后至今,股票已经增值至80万元左右。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股权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第二、关于这些股票如何分割的问题,法律对此也作出了规定。夫妻离婚时所涉及到的财产分割问题仅限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你所要求分割的股票也仅限于股票增值部分。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