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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前房产现欲更名,丈夫称这是共同财产
上海离婚律师 李维世律师 联系电话:18521091961
我有一套房屋,房产证是我一人名字。2005年我再婚,现在我想把产权人改成女儿和外孙,但丈夫不同意,他说这是夫妻共同财产。请问这套房子是属于我再婚前的个人财产,还是属于我和现任丈夫的共同财产?如果将该产权人改成女儿和外孙子的名字,是否属于女儿和女婿的共同财产? ——孟女士
上海离婚律师解答
如果您的房屋属于再婚前的婚前财产,则此房屋属于您的个人财产,您有权决定如何处分,包括通过转让或者赠与的方式将房屋过户到您的女儿和外孙的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