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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签订“借款协议”分割财产是否有效
上海离婚律师 李维世律师 联系电话:18521091961
三年前,我丈夫与人合伙做生意要用家庭存款,我不同意。后来丈夫提出和我签个协议,说明这钱是他向我借的。我们两个就签了一个协议,内容是:他用我们两个人的共同存款20万元用于做生意,如果生意失败的话,他要还我10万元。今年,他生意真的赔了,我让他按照协议的约定还我钱,可是他不给,并说这协议是没有用的,这钱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现在我们感情破裂要离婚,我想问下这个协议有效吗?我是否能要求他归还10万元?陈女士
上海离婚律师解答
该协议在夫妻之间是有法律效力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16条规定:“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由此可见,夫妻间的借款协议本身的效力是被认可的,您在起诉离婚时,可以向法院提交该协议,法院在依法分割你们双方财产时,会按借款协议的约定进行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