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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遭到转移,离婚如何维权
上海离婚律师 李维世律师 联系电话:18521091961
我与前夫有两部车,都是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但都登记在他名下。
我们办理协议离婚后,我向他索要属于我的部分财产,才得知在离婚前半个月,我前夫将两辆车全过户到他母亲名下,目的就是不想让我离婚时得到财产。请问律师,我前夫将汽车过户给其母合法有效吗?我现在该怎样要回车子?
——丁女士
上海离婚律师回复:
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因此,丁女士可起诉要求法院确认转让无效,然后再主张分割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