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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赠送房产,离婚应否分割
上海离婚律师 李维世律师 联系电话:18521091961
我去年患病后辞去工作,父母将他们的一处门面房送给我,让我经营小店,年初房子登记到了我的名下。现在丈夫要和我离婚,同时要求分割这处房产。
请问律师,这处房产是父母送给我谋生用的,如果离婚我是否需要分给他?
——徐女士
上海离婚律师回复: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及上海的司法实践,对于夫妻婚后父母出资购买房屋,产证登记在出资者子女名下的,从社会常理出发,可认定为明确向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因此,根据徐女士陈述的情况,其丈夫无权分割该处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