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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出国进修,能否要回孩子
上海离婚律师 李维世律师 联系电话:18521091961
我于2011年离婚,离婚时孩子只有2岁,当时因为种种原因,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男方,我只有探视权。现在我和前夫均未再婚,前不久我听说男方要出国去进修2年,而且他也以种种理由和借口不许我看孩子。
请问律师,我能不能向法院提出申请,以男方两年无法照顾孩子为理由,要求法院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我?
——吴女士
上海离婚律师回复:
根据吴女士现在所叙述的情况,她完全可向法院提出自己的主张,要求与孩子共同生活,即请求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