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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付清子女抚养费,是否可以增加
上海离婚律师 李维世律师 联系电话:18521091961
8年前,我与丈夫廖某感情破裂而协议离婚,年仅4岁的女儿随我一起生活,按协议,廖某一次性付清了孩子的抚养费。转眼间,孩子上初中了,各种开支增加了不少,当初廖某所付的抚养费早已用完,而我现已下岗,无能力独自承担孩子的生活费用。为此,我和女儿找到廖某,要求他增加抚养费,但廖某以他已一次性付清为由,拒绝了我们的要求。请问,在一次性付清了抚养费后,子女还可以要求增加吗? 孙女士
上海离婚律师解答
一次性支付行为本身就代表其已将未来自身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履行完毕。当然,抚养费并不是一定不能增加、变更,但要遇到非常显著情况变化,比如货币急剧贬值,或者重大疾病等情况,仍可以要求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