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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口述遗嘱,咨询如何操作
上海离婚律师 李维世律师 联系电话:18521091961
我伯父膝下没有子女,想把遗产留给自己的一个侄子,因此打算立一份遗嘱。问题是老人现在书写有困难,想要口述由他人记录。
请问律师,这样的遗嘱除了他口述由别人记录外,还需要注意些什么问题?
——李先生
上海离婚律师回复:
口述遗嘱必须要有两个无利害关系的人作为遗嘱见证人,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 《继承法》 的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因此口头遗嘱只在危急状况下有效,一旦危机解除,立遗嘱人必须另外订立遗嘱。
如果对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操作不熟悉,可考虑做公证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