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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不准离婚未满六个月,发生家暴能否再起诉
上海离婚律师 李维世律师 联系电话:18521091961
今年1月份,我向法院起诉离婚。3月,法院判决不准予我离婚。5月我与老公因家庭琐事争吵不休,他朝我鼻梁骨猛击数拳,致使我双侧鼻骨粉碎性骨折。请问我老公打我的行为能否作为我在六个月内再行起诉的依据?
吴女士
上海离婚律师解答
吴女士,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也就是说,该条有一个前提,“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如果“新情况、新理由”可以在六个月内起诉的。当然,您首要的是要保存好相应的证据,比如报警记录、验伤单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