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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离家不归,妻子可否诉请离婚
上海离婚律师 李维世律师 联系电话:18521091961
我和丈夫感情长期不和,这两年由于我生病并且失业在家,丈夫更是常年不回家住,对我和儿子不闻不问。
我曾经提出如果这样的话不如离婚,他又一直不同意。
请问律师,我现在能否去起诉要求他支付生活费和儿子的抚养费?这种情况如果属实,是否可以诉请离婚?
——黄女士
<a href="http://www.sh-lihun.com" title="上海离婚律师">上海离婚律师</a>回复:
我国 《婚姻法》 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助和照顾的义务,现黄女士的丈夫掌握家庭经济来源,而黄女士又得了病,她完全有理由要求丈夫支付她和儿子的生活费用。如果黄女士丈夫离家不归的情况属实,黄女士当然有权提出离婚。一旦起诉,法院会根据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破裂为标准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