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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签离婚协议,能否反悔起诉
上海离婚律师 李维世律师 联系电话:18521091961
我和前夫通过协议离婚,协议上写明儿子的抚养权归我。但是我们办理离婚登记后,他又来纠缠儿子抚养权的事。我说协议已经明确约定了,他说协议是为了跟我离婚才签的,孩子是他家唯一的孙子,老人不同意将抚养权给我,他还说我目前没有固定工作,根本无力抚养孩子。
请问律师,离婚协议已经写清楚的抚养权问题,如果法院受理,会支持他的要求么?
——薛女士
上海离婚律师回复:
虽然离婚协议已经明确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但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的,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变更。至于是否支持其诉求,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综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