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 ,男/女,汉族,年月日出生
住所地: 市 区 路 弄 号
被申请人: ,男/女,汉族,年月日出生
住所地: 市 区 路 弄 号
申请人因被申请人拒不履行(20XX) 字第 号民事判决/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现依法申请执行。
请求事项:
1. 被申请人 依上述生效法律文书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 元,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自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付款日至实际付款日止;
2. 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垫付的 元案件受理费。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 纠纷一案,经上海市 区人民法院审理,于20 年 月 日作出(20 ) 字第 号民事判决/调解书,该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根据该法律文书,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 元, 还应支付申请人垫付的 元案件受理费。被申请人应于20 年 月 日之前履行完毕。
现因该民事判决/调解书生效后,被申请人未遵照调解书履行金钱给付义务。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申请贵院予以强制执行。
此致
上海市 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