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书
案号:() 字第 号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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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向 银行 支行查询账号为 的 年 月至 年 月存款、取款明细及余额记录(或其他无法自行调取的证据)。
事实与理由:
贵院受理的 诉 纠纷一案,被告 年月至今的存款、取款明细及余额记录,是证明 的重要证据。
由于上述单位拒不配合,申请人无法取得上述证据材料,称需法官亲自前往方可调取。上述材料对本案的审理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有关规定,特申请贵院调取上述证据材料,以助本案得出客观公正的判决结果。
此致
上海市 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