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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转让股份,如何优先收购
上海离婚律师 李维世律师 联系电话:18521091961
我是一家公司的小股东,最近得知公司的另一名股东对外转让了股份,而我作为股东应该是有优先收购权的,但在他转让股份的前后我都不知情。
请问律师,现在股份已经转让完毕,而收购价格是我完全愿意支付的,我该如何主张自己的权益?
——唐先生
上海离婚律师回复:
唐先生可以出让股东、受让人和公司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行使股东优先购买权。
但唐先生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关于审理涉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优先购买权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股权转让之后,已经办理公司股东名册变更或者公司登记机关变更登记手续,其他股东起诉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转让股东未依法履行股东同意程序,办理变更登记时间不满一年且不损害他人利益的除外。”“争议的股权已被处分,导致股东优先购买权无法实现,出让股东或公司有过错的,应当对享有优先购买权的股东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